古立名「才。官。印。食」為綱。取流行天地間之陰陽做化。五行交相為用。生尅制化之理而已。
如以日干「甲乙」🌴論則為「日主」屬我。
➡️生我「壬癸」水。
➡️我生「丙丁」火。
➡️尅我「庚辛」金。
➡️我尅「戊己」土。
十干之義盡矣。
👵🏻👨🏻🦳生我者父母之義名「印綬」。得父母之恩德蔭庇。子孫受其福。
👧🏻👦🏻我生者育子孫之義名「食神」。如人得食則益。物被食則損。故子成致養父母之道也。
👩🏻💼👨🏻💼尅我者受制別人為「官」也。受管制之法。如人受蔭得律法所保護。不能僭越他人毀傷事物。
💰💰我尅者為控之人事也名「才」。養我身而益我為才。取義田產之應。
四者立命之說。乃自然近身之物。造化之神喜生惡煞。至理存焉。
五行之義有恩必有仇。故陰陽相互為恩。見順陽順陰者為仇。
轉恩為仇者。
生我「梟」也。
我生「傷」也。
尅我「殺」也。
我尅「偏才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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